笔谈 共同体视角下的旅游体验新论
来源:hth华会育app官网    发布时间:2024-04-10 00:31:48

  随着全球化进程的不断深入,日益频繁的跨地域流动正深刻改变着传统的人地关系。个体生存状态在自由与安全间不断摇摆:一方面对市场、经济的重视以及自由观念的追求驱使个体意欲脱离固有原生组织,走向更为开放的社会;另一方面不完善的社会福利体制以及民间传统文化观念迫使个体依然有赖于传统血缘、亲缘、地缘关系的庇护。虽然日益开放的现代社会中理性主义、结构主义和功能主义占据了主导地位,但个体的假象无法遮蔽人对社交和集体的渴望。为回应这种渴望,旅游学者将人类社会划分为日常生活世界与旅游世界,旅游体验被定义为处于旅游世界中的旅游者在与其当下情境深层次地融合时所获得的一种身心一体的畅爽感受,旅游者对个体自由和身心愉悦的渴求慢慢的变成了最重要的内在动机,旅游体验研究对此进行了诸多探索并产生了不少有价值的成果

  但面对流动性加剧的社会现状和新的社会变迁背景,需要对旅游体验理论再解读。

  流动性背景下,旅游实践解构了游客日常生活与旅游世界的二元对立和界限,旅游越来越不再独立于日常生活之外,而是与其他很多类型的流动形式交织起来成为一种日常实践。大众旅游的兴起预示着旅游成为一种生活方式,作为旅游活动主体的游客能借助交通工具基于任何动机在随机选择的目的地间任意切换,让身体在“脱域”和“在场”间交替体验。虽然游客在目的地的时间短暂,但在自我放逐的精神之旅中,短暂而偶然的身体在场将对反思性游客的日常生活及人生轨迹产生持续的影响,成为他们实现个体主体性回归的契机。

  同时,旅游已成为一种自目的性的惯常活动,日常生活世界与旅游世界的界限日益模糊:为获得自我体验而旅游成为一种时尚;对内在价值的追求远大于可获得的外在惠益;相较于对客观物质世界的需求,具有共和效应的情感部落比可能会产生零和效应的纯景观体验更具吸引力。因此,在惯常与非惯常的二元性弱化的高强度流动社会,更为开放的非结构性视角的透视显得很迫切。旅游这一流动和多元交织情境,需要自我与他者、己群与他群的互动反观,需要旅游世界与日常生活世界的同时关照,需要感性和理性的结合,需要一种跨学科、跨地域、跨人群、跨主客的共同体视角,以期弱化以往强调异地体验的游客中心主义和结构主义色彩。

  因而,旅游体验研究理应关注具有内在有机结构或逻辑的消费性社区或群体,关注可感触的共通情感产生的联接作用以及交织的集体主义、自目的性和非理性(集体情感)因素。为此,共同体能够给大家提供新的理论视角,旅游体验不单可以从个体的旅游者自身切入,还可从集体主义和关系主义视角进行解读。共同体描述的是一种人与人、人与物及人与环境间联系的状态,这种联系可能是传统的血缘、亲缘、地缘联结,也是现代意义上的法律契约、价值共享;既包括实在的物理联系,也涵盖了虚拟空间的组织形式;既可建立在理性认知基础上,又着眼于情感上的交融共情。

  基于此,以共同体作为核心概念,以个体-群体、日常生活世界-旅游世界为坐标轴,将旅游体验划分为4个象限(图1):象限I旅游世界的群体体验包括旅程中的集体凝视、共睦态体验等,需要基于旅游者参与群体互动以实现;象限Ⅱ旅游世界的个体体验主要指旅游者的主动创造和个人感受,强调旅游者基于不同旅游情境的能动性体验实践;象限Ⅲ生活世界的个体体验是个体在日常生活中通过身体内化的具有意义的部分,是个体主观感受和客观世界互动的结果;象限Ⅳ生活世界的群体体验更多体现为普遍的价值观以及规则约束,是时间的沉淀、空间的形塑和成员的智慧创造。旅游体验共同体将研究视角从关注旅游世界到兼顾日常生活世界,再到旅游世界与日常生活世界的一体化认知。通过关注旅游流动过程中的社会建构现象,从而推动体验研究的发展。在笔者的意识中,该共同体要素复杂,并非固态的,而是具有液态性和气态性。虽然划分了4个象限,但边界也并非固定而是具有象限交织性。共同体概念内涵丰富,体验理论也深奥繁复,在此所提出的“旅游体验共同体”仅为探索性尝试,未来还有待于进一步深化。

  第一,旅游体验不仅是旅游者个体的能动过程,更是社会建构的结果。个体始终没有办法脱离社会而存在,个体经验的有限性需要群体经验加以补充,个体的旅游体验也必然受到群体体验的影响。旅游者的体验形成在于其内在认知、情感和意志与外在自然、人文社会环境的互动,其贯穿旅游历时过程的预期体验、在场体验、追忆体验3个阶段。预期体验产生于旅游者的日常生活世界中,一般社会价值观作用于游客的旅游消费观念。因此,旅游目的地及经营者往往根据客源地市场分析对旅游吸引物进行形象建构,并通过媒介进行广泛传播,建构旅游者对旅游世界的意象感知,引导其对媒介所叙说现实的再次建构。同时,个体社会交往和社会互动中的文化涵化和濡化,不断对潜在旅游者的认知进行形塑,帮助个体将外部有意义的规则和观念内化、整合进自身经验中,并将随身体流动对旅游世界的个体体验产生更为持久的规训和影响。这一阶段中,基于日常生活经验和“个体-媒介”互动,日常生活世界的群体体验丰富了个体体验,旅游者围绕不同的旅游想象和对旅游吸引物的“浪漫主义的凝视”形成他者缺席状态下的想象共同体。

  在场体验阶段,虽然个人体验在“量”上占据了主导地位,但群体体验决定了旅游体验的“质”。在人-物互动中,对景观的集体凝视和共同关注会将个人体验凝聚成集体体验、个体凝结成情感部落,进而产生更大范围的吸引力。例如处于西北边界的白哈巴五号界碑之所以能成为旅游者必到的边境打卡点,内在动因是通过瞻仰界碑,个体旅游者能融入以爱国主义精神为核心的凝视共同体,国家认同和集体认同被唤起。在人-空间互动中,共享是一种潜移默化的方式,偶然的实际边界或物理边界客观上为心理边界圈定了范围,通过先锋者的频繁互动,一个虚拟的“我们”先验存在,并吸引后来者加入。通常的青年旅舍的空间设计便巧妙地运用了这一点,精致装饰的公共空间塑造了旅客的归属感和认同感。在人-人互动中,在场体验给旅游者提供了增强地理联结和社会联结的机会,其通过在同一时空共同参与旅游活动产生地理和社会勾连,特别是在如火车旅游、骑行旅游等旅游形式中,由于空间的封闭性或协作互助的高要求而使行动者体现出更多的社会性,亦更容易形成以共同兴趣为基础的共同体。这类共同体体验的期望价值和满意度也相应较高,具有成为一种相对来说比较稳定共同体的潜力,在旅程中或旅程后会持续存在较长时间。同时,旅游的“反结构特征”能使不同背景、不一样的层次旅游者之间处于平等、尊重的互动状态,化解身份和地位带来的结构性差异,实现旅游体验共睦态。这是一种具有较高条件要求的情境机制,是旅游者在群体互动的旅游情境中,依循于建构性程式,通过在场的角色扮演而达到的一种共鸣式移情体验状态。换言之,群体互动是旅游体验共睦态的必要条件。

  旅游体验并非终止于旅程的结束,追忆阶段同样重要。如果说预期阶段是旅游者将群体经验内化为个人经验的过程,那么追忆体验阶段是个人经验外化为群体经验的过程。旅游者一方面能够通过回忆、联想等心理过程,重塑自身的旅游体验;另一方面借助自身的社会网络,通过“口口相传”的方式或者论坛、博客等媒介,向身边亲友圈或更广阔的“网民”群体分享旅游体验,建构其他潜在旅游者的预期体验,形成以共享经验为中心的虚拟或现实共同体。另外,旅游体验还可成为旅游者的反思文本,帮助纠正文化误读和偏见,形成更正确的个人及群体认知。

  第二,旅游体验不仅存在于旅游全过程,其更是一种生命体验,与人的生命过程具有共在性。无论是狄泰尔的生命哲学、梅洛-庞蒂的身体现象学,抑或杜威的实用主义,体验指向活生生的生命、生活和存在,以流动、连续、系统的方式超越传统的二元思维。旅游体验作为体验的下位概念同样具有这些特征。旅游体验不仅是内聚于自我的个人流动结果,更是融于内在与外在、连接当下与未来、贯穿于整个生命历程的动态连续过程。但以往对旅游体验的研究多注重单次旅游,以一段旅程的开始和结束作为旅游体验的起点和终点,并基于“旅游是一种奢侈品”的认知,对日常生活世界与旅游世界作截然的二元划分。而今,旅游慢慢的变成了一种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基本表征,是人类生活的基本需要与内容,旅游体验成为大众生活的新常态。短时多次、多元深度等旅游方式成为趋势,旅游者的旅游经验日益丰富且日常化。这一新常态要求我们脱离静态视野,以流动的、跨时空的共同体视角看待旅游现象。从时间维度来看,随着流动频次的增加,旅游体验便成为一个随着个体旅游经历不断丰富而不断实践“预期体验-在场体验-追忆体验”循环的建构过程,贯穿旅游者的整个生命历程。“人的一生就是一段旅程”,人不仅在旅游体验中经历“神圣”与“世俗”的循环往复,而且在旅游体验塑造的各种共同体中成长、终老。在空间上,当旅游体验超越非惯常的“反结构性”回归常态,客源地和目的地、日常生活世界和旅游世界的二分律便被打破,一个超越地域的旅游场被塑造,旅游世界和日常生活世界在长期分割后再次走向了共通和融合,旅游世界不再是日常生活世界的对立面,而成为它的异域延伸。

  第三,旅游体验不仅是高度主动的,也是被动的有限度的,是主客平等遵守游戏规则的互构结果。一方面,旅游者根据旅游情境的不同形成了风格迥异的体验方式;另一方面,旅游并不允许个体的无限放纵,情境的存在往往预示着他者的涉入,旅游者要想获得某种旅游体验一定要遵循供给方制定的规则。Pearce认为,有3类社会关系影响旅游体验:旅游者和当地居民之间的互动,旅游者和服务人员之间的互动,旅游者之间的互动,前两种是最直接、最主要的主客方和供需方之互动方式。就主客互动而言,实现良好的主客关系具有条件性:旅游者和具有一定好客度的当地居民在彼此尊重的前提下,通过亲密的情感交互、共情体验实现情感团结,通过主客双向凝视或文化涵化,实现主客间的共建共享、同心同德。如果旅游者自谓拥有消费权力,缺乏自律性的行为规制和道德反思,那么就无法融入基于文化认同形成的主客共同体。换言之,只有在彼此结成共同体时,主人才会将真实的后台展现给游客,真正满足游客的原真体验需求。就旅游者和服务人员的互动而言,双方分别是处在同一表演舞台的“观众”和“演员”。虽然现代表演观念中,演员的“做戏”意识和观众的“看戏”意识都被弱化,表演成为一种交流,角色与观众之间的心理距离被缩小,观众亦可成为表演的参与者,实现体验和供给的同构;但是,舞台真实本身蕴涵着看与被看、真实与虚假的相互关系,只有“观众”和“演员”都默契地遵守并接受舞台的“剧本”,在“前台后台化”“后台前台化”过程中结成舞台共同体,传统中“看”与“被看”的二元审美体验才能被重塑,否则将面临对方“拆穿”的“尴尬”境地。正如在西双版纳傣族园的“天天泼水节”中,只有当观众沉浸在由演员率先营造出的行为环境和氛围情境中,旅游者和表演者的心理才能相互浸染,不仅使游客获得阈限体验,员工也在参与中获得类阈限体验。

  综上所述,共同体视角对于传统旅游体验模型的拓展在于:主体维度上,以往旅游体验被一致认为是存在主义原真和游客自我中心主义的,而旅游的群体效应、部落性与社会建构性被忽略。事实上,旅游体验不仅是个体的主观感受,也是一种“集体意识”,旅游者体验受到共同体的规训和约束,只能在遵守集体规则的前提下实现个体有限的自主性。时间维度上,传统旅游体验更多聚焦在小尺度上的某一旅游进程中,而没有将其置于更宏观的生命历程中进行探讨,共同体视角下的旅游体验是一个具有系统性和全过程性的“大体验”概念,贯穿人的整个生命历程,是生命体验的重要构成内容。另外,在对象范畴上,旅游体验模型不应仅仅强调主体(游客)对客体(吸引物、目的地环境等)的能动、主动体验,也应关注体验中的社会关系与情境性因素,认识到旅游体验是主客方、供需方在社会大结构下的平等协商与互动的结果。